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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哥羞业
元朝霸州地方,有个女子李哥,她的母亲是个妓女。
李哥十二三岁的时候,母亲教她学习歌唱,学习跳舞。
李哥不肯学,就流着眼泪对母亲说:“凡是一个女子,大抵都是有匹配的,为什么我却孤独地过着这种不顾廉耻的日子呢?”
母亲就对她说:“这是我们的一种职业,有什么办法呢?”
于是李哥就和母亲约定脸不搽水粉胭脂,嘴里不吃荤菜,她所唱的曲子,都是一种劝人修行的仙曲和道情。
有一次,有个孟津县的县官,把很多的金银送给她母亲,晚上到她们家里,要李哥陪他过夜,李哥就拿了一把刀藏在怀里,骂他:“你是一个地方官,你的职责是治理百姓的,但是你现在的品行连猪狗都不及,你若再不赶快走,我先杀了你,然后自杀。”
县官慌得不得了就走了。
有个知州官晓得她的贤德,就聘了她去,做了第二媳妇。
后来李哥和她的丈夫抗拒强盗,被强盗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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