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士腓特烈二世的开明专制(第1页)
普鲁士腓特烈二世的“开明专制”
18世纪,普鲁士的农奴制度继续加强,封建贵族长期占有政治优势和特权,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比较缓慢,因而在腓特烈二世(1740—1786年在位)当政年代所推行的政策便具有“开明专制”
的特点。
开明专制是封建社会在它瓦解前夕的政策主张,客观上具有保存旧秩序的使命。
“开明专制”
仍旧是贵族国家的政策。
腓特烈二世曾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学习哲学、历史、文学,崇拜启蒙思想家伏尔泰。
腓特烈二世即位后不久,邀请伏尔泰在他的宫廷里客居三年,以伏尔泰的朋友和庇护者自居。
但“哲学家和君主联盟”
的梦想没有实现,最温和的启蒙思想家也不隐瞒自己对封建专制制度、农奴制度的否定态度。
7年战争(1756—1763)以后,腓特烈二世以10余年时间(1763—1778)致力于普鲁士的经济振兴,他建立严格的管理体制,其特点是集中统一,讲求实效,国王大权在握。
腓特烈二世颁布一系列有关发展农业的法令。
1763年,取消波美拉尼亚农奴依附关系,禁止把农民驱逐出份地。
他还促进了采矿、纺织、造纸和玻璃工业的发展,实行保护性关税政策,采取一系列重商主义措施。
修筑公路,开凿运河。
普鲁士实行了“简便而有条理的”
税收制。
1765年在柏林设立国家银行。
国家实行烟草、咖啡和盐的专卖。
对外国工业品征收高额关税,以保护普鲁士的工业。
这些政策使普鲁士较快地兴盛起来。
但它并没有改变普鲁士专制主义的阶级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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