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一世在俄国推行全面改革(第1页)
彼得一世在俄国推行全面改革
俄国沙皇彼得一世(1672—1725)于1682年即位,1689年掌握全部权力。
1697—1698年他率领“大使团”
访问西欧,考察了西欧先进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把西欧的科学技术介绍给俄国。
彼得一世当政期间,对俄国的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彼得一世改革的重点是行政、军事,同时也对宗教、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进行了改革。
彼得一世曾经说:“改革工作是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每一个阶段为七年;1700年至1707年为积蓄力量阶段;1707年至1714年为俄国飞跃兴盛的阶段;1714年至1721年为建立良好秩序的阶段。”
彼得一世的行政改革是从改革地方行政开始的。
1699年,对城市行政管理进行了彻底的改革。
1708年,全国分为8个省,由忠于彼得一世的总督统揽各省的军政大权。
1719年又在省下设州,全国共分50个州。
1711年,彼得下令成立新的最高权力机构——参政院,废除了从前的贵族杜马。
参政院下设总检察官,监视所有国家机关的活动,成为“皇帝的耳目”
。
1718年,彼得废除了职能混乱的政厅制度,成立了12个院(委员会),严格分管外交、陆军、财政、司法等事务。
1722年颁布“官秩表”
,把全国文武官员分为14级。
国家管理体制的改革,巩固了以沙皇为首的君主专制政权。
彼得一世花很大精力从事军事改革,废除旧的贵族军队和雇佣兵制,实行征兵制,建立常备军。
1725年时,俄国已拥有陆军20万人,海军28000人。
彼得一世大胆地进行了宗教改革,1721年,废除了大主教制,设宗教事务管理总局,使教会完全隶属于国家。
在社会经济政策方面,1714年,颁布了“一子继承法”
;1718年,颁布了征收“人头税”
的法令。
1721年,政府准许非贵族出身的人购买整村农民到工厂做工。
彼得一世也改革历法,1700年1月1日起,采用儒略历。
在文化教育各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改革的实质就是在俄国封建农奴制的基础上,“迅速采用西欧成果”
(列宁),使俄国摆脱落后状态,以便称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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