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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不能审案
这是将近400年前的事情了。
1608年的某一天,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在宫中闲坐无聊,忽然想起,有一段时间没有到皇家法院去亲自审理几件案子了。
何不去一趟,审一桩小民案件,解解闷儿,也顺便体察一下民情。
国王一行来到法院,遇到普通诉讼法院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
令国王颇感意外的是,他要审理案件的要求在柯克这儿碰上钉子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国家都在朕的统治之下,区区一桩案件,朕竟然无权御驾亲审,这是什么道理?”
国王满脸不快,质问柯克大法官。
“陛下息怒,容臣禀告。
陛下当然是国家的最高首脑,内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吾王总揽。
但是,陛下要亲审案件这事,却是万万不可。”
柯克显得很恭顺,但眼神中却透出一份坚定不屈。
“哈哈,国王不能审案,这倒是一桩新鲜事。
我的大法官阁下,你别给朕来这套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花样。
朕知道,吾国法律以理性为依归。
你不让朕审案,显然是认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们有理性喽。”
国王语中带刺儿。
柯克并不退让,一板一眼地回答道:
“不错,上帝的确赋予陛下极其丰富的知识和无与伦比的天赋;但是,陛下对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
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
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这次冲突是英国法律专业化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此后,英国的司法便成了职业法律家的垄断领域。
不只是英国,在当今的西方各国,从事法律职业都要以正规的大学法律教育为前提。
励志箴言
每个人都应该奉行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干什么都应竭尽全力而为之,差一点都不行”
的习惯。
在工作中,应各负其责用一种神圣的职业道德支撑着自己去克服困难,去战胜各种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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