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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制度
晋末,契丹主部下兵,谓之『大帐』,有皮室兵约三万骑,人皆精甲兵也,为其爪牙。
国母述律氏部下,谓之『属堋』,有众二万。
是先,戎主阿保机牙将,半已老矣,每南来时,量分借五千骑。
述律氏常留数百兵,为部落根本。
其诸大酋领太子伟王、永康、南北王、子赵、麻答、五押等,大者千余骑,次者数百人,皆私甲也。
别族则有奚溜,胜兵亦千余,人少马多。
又有渤海酋,领大舍利高模汉兵,步骑万余人,并髡发左衽,窃为契丹之饰。
复有近界鞑靼、于厥里、室韦、女真、党项,亦被胁属,每部不过千余骑。
其三部落吐浑、沙陀、陌,幽州管内雁门以北十余军、州部落兵,合三五万余众,此是石晋割赂契丹之地。
番汉诸族,其数可见矣。
每契丹南侵,其众不啻十万。
国主入界之时,步骑车帐不从阡陌,东西一概而行。
大帐前及东西面,差大首领三人,各率万骑,支散游变,百十里内外相觇逻,谓之『栏子马』。
戎主吹角为号,众则顿舍,环绕穹庐,以近及远。
折木稍屈之,为弓子辅,设枪营堑棚之备。
每行军,听鼓三伐,不问昏昼,一布便来。
行逢大敌,不乘战马,俟近敌师,即竞乘之,所以新羁战马,蹄有余力。
其用军之术,成列而不战,俟退而乘之,多伏兵,断粮道,随冒夜举火,上风曳柴,积饷自赍,退败无耻,散而复聚,寒而益坚,此其所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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