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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不自明
【原文】
高防初为澶州防御使张从恩判官,有军校段洪进盗官木造什物,从恩怒,欲杀之。
洪进绐云:“防使为之。”
从恩问防,防即诬伏,洪进免死。
乃以钱十千、马一匹遗防而遣。
防别去,终不自明,既又以骑追复之。
岁余,从恩亲信言防自诬以活人命,从恩惊叹,益加礼重。
【译文】
高防当初任澶州防御史张从恩的判官,当时有一名军校叫段洪进,偷公家的木材做家具,张从恩很气愤,准备杀了他。
段洪进伪供说:“这是高防让我干的。”
张从恩向高防证实,高防认了这件事,段洪进免于一死。
于是张从恩拿了一万缗钱、一匹马送给高防,打发他走了。
高防平静地离去,始终不辩明自己的冤枉,后来张从恩又派人将高防追了回来。
过了一年多,张从恩的亲信说高防自己认罪,是为了救人一命。
张从恩惊叹不已,更加礼待高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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