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部下品之下卷第九 芦根(第1页)
草部下品之下卷第九芦根
内容:r芦根ph278.bmpr,旧不载所出州土,今在处有之,生下湿陂泽中。
其状都似竹,而叶抱茎生,无枝;花白作穗若茅花;根亦若竹根而节疏;二月、八月采日干用之。
当汲取水底甘辛者。
其露出及浮水中者,并不堪用。
谨按《尔雅》谓芦根为葭华。
郭璞云∶芦苇也。
苇即芦之成者。
谓蒹为(与廉同),似萑(音桓)而细长,高数尺,江东人呼为。
(与荻同)者谓(他敢切),为(五患切)。
似苇而小中实,江东人呼为乌。
(音丘)者或谓之荻,荻至秋坚成,即谓之萑。
其华皆名苕(徒雕切),其萌笋皆名(音绻)。
若然所谓芦苇,通一物也。
所谓,今作蒹者是也。
所谓,人以当薪爨者是也。
今人罕能别蒹与芦苇。
又北人以苇与芦为二物,水旁下湿所生者,皆名苇;其细不及指,人家池圃所植者,为芦。
其秆差大深碧色者,谓之碧芦,亦难得。
然则本草所用芦,今北地谓苇者,皆可通用也。
古方多单用。
葛洪疗呕哕,切根水煮,顿服一升。
《必效方》,以童子小便煮服,不过三升瘥。
其蓬茸主卒得霍乱气息危急者,取一把煮浓汁,顿服二升,瘥。
兼主鱼蟹中毒,服之尤佳。
其笋味小苦,堪食。
法如竹笋,但极冷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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