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皇后铭旌议1(第1页)
10.皇后铭旌议(1)
主生称魏不称姓(2)。
据汉律使节称汉,今魏使节亦称魏,及二千石诸竹使符者皆称魏(3)。
以类推之,其义宜同,今太后之旌宜称魏(4)。
(《通典》八十四)
【注释】
(1)这是一篇关于皇后亡后其铭旌上是否称国号问题的争辩言论。
对此问题,缪袭曾云:“自殷以前,复与铭旌皆书姓,男名女字,无书国者,周之复,天王称天子,诸侯称某甫。
秦、汉皇帝皇后太后复,书铭置之柩也。
旧礼书铭皆不书国号,后亦不书氏,魏为天下之号,无所复别,臣子所以称魏故某侯某者,皆以自别耳,明太后不宜复称魏。”
缪袭认为皇后死后不应再称国号,而刘劭的观点则恰好相反。
(2)主生称魏不称姓:君主活着的时候称魏而不称其姓。
(3)汉律:汉代法典的总称。
竹使符:西汉前就出现了符,有符节、符信,以及竹使符、铜使符、虎符等。
当时只把这些符作为君臣之间、人与人之间表示征信的器物。
在汉代作为兵符的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携刻篆书,第一至第五而组成。
二千石诸竹使符者:享受二千石官俸的官员,是汉官位的一种品级。
(4)最后得出结论,以此类推,太后之旌应该称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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