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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名称预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前,预先向企业登记注册机关上报企业名称,经审查核准后,核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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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名称预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名称预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由组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的文件:4.
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即营业执照)。
外商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应提交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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