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医师中医师开业执照(第1页)
申办医师、中医师开业执照
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开业执照,由其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医师、中医师申请个体开业执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毕业文凭,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2.按卫生部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取得医师、中医师资格后,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3.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考试和考核,取得医师、中医师资格,并在国家承认的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
申请办理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执照,应向办照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开业申请书;2.医师、中医师资格证明文件;3.体格检查表;4.离休、退休、退职或无业证明;5.业务用房产权证书或租赁合约;6.流动资金及医疗仪器设备情况;7.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的辅助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8.组织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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