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投资者来华如何办理入境证件(第1页)
外国企业投资者来华如何办理入境证件
外国人申办入境签证需办理的手续有:向下列机关申请签证:1.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2.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3.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也可以通过香港、澳门的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驻口岸办事处申请。
需提供的证件和履行的手续:1.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2.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3.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4.填写签证申请表,交半身正面免冠二寸半照片;5.纳缴签证费。
普通签证:根据来华的事由以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标明:D字是定居签证;Z字是职业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及其随行家属。
申请这种签证,须有中国聘雇单位的聘请或雇佣证明,或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和健康证明;X字是学习签证;F字是访问答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培训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
申请这种签证须有被授权单位的函电。
L字是旅游签证;G字是过境签证;C字是乘务签证。
外国客人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在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申请办理口岸签证时,要持有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外交关系或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遇到以下几种情况,可申办口岸签证:1.中方临时决定邀请外商来参加交易会的;2.外商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3.外商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物品或多加合同验收的;4.外商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工程检修的;5.外商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6.外商应邀来华提供技术咨询等。
下列口岸设有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上海、北京、天津、大连、福州、厦门、西安、桂林、昆明、广州、深圳、珠海、海口、三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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