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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鱼被杀
【原文】
贡师泰,字泰甫,宁国宣城人,历绍兴路推官。
山阴白洋港忽一船飘近岸,有史甲者,取卤海滨,见船无主,因取其篙橹。
船中有二尸,旁观者指为史所杀。
史佣富民高家,史既诬服,高亦就逮。
师泰密询之,则里人回自海口,因盗网中鱼,为渔者所杀,其冤始白。
游徼徐裕,以巡盐为名。
一日,遇诸暨商,夺其所赍钱,扑杀之,投尸水中,走告曰:“顷获私盐犯,畏罪赴水死。”
师泰验其尸,有伤,具得裕杀人状。
以故治行为诸郡第一。
《元史》
【译文】
贡师泰,字泰甫,宁国宣城人,曾经担任绍兴路负责刑狱的推官。
山阴白洋港忽然有一艘船飘近岸边,有个叫史甲的人,正在海边取盐卤,他见船没有主人,就拿走了船上的篙橹。
船上有两具尸体,旁观者指称是被史甲杀害的。
史甲在富户高家帮佣,他含冤认罪以后,高
家人也被逮捕。
贡师泰私下查询这件事,原来是同乡人从海口回来,因为偷了网中的鱼,被捕鱼人杀死,史甲等人的冤情才真相大白。
掌管乡里察捕奸盗的游徼徐裕,以查私盐为名外出。
一天,他遇到来自诸暨的商人,就抢走了那人的钱,把他杀死后,将尸体投入水中,并跑回去报告说:“我刚才抓获了一个私盐犯,他畏罪投水而死。”
贡师泰检验了那人的尸体,发现有伤口,就审问徐裕,结果查获了他杀人的详情。
因此,贡师泰治理政务的成绩在诸多郡县中被评为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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