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四(第1页)
◎食货四
吾邑地产木棉,行于浙西诸郡,纺绩成布,衣被天下,而民间赋税,公私之费,亦赖以济,故种植之广,与粳稻等。
秋收之后,予幼闻木棉百斤一担,值银一两六七钱。
崇祯初,渐至四、五两。
甲申以后,因南北间阻,布商不行,棉花百斤一担不过值钱二千文,准银五六钱而已。
顺治三、四年后,布渐行,花亦渐长。
六年己丑,花价每百斤值银三两四五钱。
七年九月,花价五两百斤。
八年三月,九两一担。
是时,三、四年间,递有升降,相去亦不甚悬绝。
至十四年丁酉,每担价止二两五钱。
十六年闰三月,长至四两五钱。
十八年辛丑冬,价至二两。
康熙元年正月,增至三两。
七月以后,犹二两百斤也。
九年秋,价止一两七八钱,长至二两五钱。
十月,花价三两有奇。
十月终,每担价银四两。
十年辛亥十一月,花价每担值钱三千三百,准银亦不下三两。
十三年,上上花每担不过一两九钱。
十六年丁巳夏,长至二两六七钱,上者直至三两,积年陈花,为之一空,富商之获利者甚众。
十八年己未秋成,棉花百斤价银止一两五六钱。
次年夏,长至三两。
二十年辛酉夏,价银三两五六钱。
二十一年夏五月,上白者,每百斤价银四两一钱。
二十三年秋成,上白好花,每百斤价银一两三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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