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2章 胡惟庸案(第1页)
第732章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涂节自首上告胡惟庸谋反。
明太祖随即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等人,并以“擅权枉法”
罪加以处死。
胡惟庸被杀后,此案并未了结,他的罪名也在不断升级。
开始只是说胡惟庸“擅权植党”
,后来,又加上了“通倭”
、“通虏”
和“谋反”
等罪名,并不断牵连、扩大化。
该案的同谋犯越查越多,牵涉的面也越来越广,株连蔓引,持续了数年也未能了结。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再兴大狱,有《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乘机又杀了几十家的权臣勋贵。
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7]。
其中位居“勋臣第一”
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发时,因为元勋皇亲,已免于追究,但10年以后,有人以李善长与胡惟庸共同谋反,朱元璋顺水推舟,将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一律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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