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不教而诛(第1页)
11.不教而诛
鲁国有父子两人打官司,康子说:“杀了他们。”
孔子说:“不可以杀。
老百姓不晓得父子之间打官司的坏处已经很久了,这是在上位的人的过失;在上位的人如果领导有方,父子早就不会打官司了。”
康子说:“治理人民应该以孝为最重要,现在杀一个不孝的人,有什么不可以吗?”
孔子说:“事先没有教育人孝顺而杀不孝的人,就是残杀无罪的人。
三军大败,不能都杀;打官司的太多,不能施以刑罚;在上位的人先以教化去要求自己,那么老百姓就会跟着去做。
如果自己做到了而老百姓还没有跟着去做,然后就可以施以刑罚,那么老百姓也就知道自己的过错了;就像一座八尺高的墙老百姓不能越过,而八丈高山,儿童都可以爬上去游玩,因为它是慢慢矮下来的缘故啊!
现在仁义也越来越没落了,怎能怪老百姓犯法呢?《诗经》上说:‘使老百姓不致迷惑’,以前君子教导老百姓使他不致于迷惑,所以不用威厉,不用刑罚。”
打官司的人听到了,都不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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