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后刀痕辨析(第1页)
脑后刀痕辨析
【原文】
有一乡民,令外甥并随人子将锄头同开山种粟,经再宿不归,及往观焉,乃二人俱死在山。
遂闻官。
随身衣服并在,牒官验尸。
验官到地头,见一尸在小茅舍外,后项骨断。
头面各有刃伤痕。
在外者,众曰先被伤而死;在内者,众曰后自刃而死。
官司但以各有伤。
别无财物,定两相并杀。
一验官独曰:“不然,若以情度情,作两相并杀而死可矣;其舍内者右脑后刃痕可疑,岂有自用刃于脑后者?手不便也。”
不数日间,乃缉得一人,挟仇并杀两人。
悬案明,遂闻州,正极典。
不然,二冤永无归矣。
《冼冤集录》
【译文】
有一个乡下的百姓,叫外甥和别人的儿子一起扛着锄头,到山上开荒种谷子,过了两夜没有回家;等到山上一看,发现两人都死在山上。
于是到官府报了案。
死者随身衣服都在。
官府下公文派验尸官验尸。
验尸官到了地头,看到一具尸体在小茅屋的外面,后脖子骨断了,头上、脸上分别有刀伤的痕迹;一具尸体在茅舍里面,左脖子下,右脑后边分别有刀伤的痕迹。
大家说,在小茅屋外边的人先受伤而死;在小茅屋里边的人,大家说是后来自杀而死。
官府只根据两人各有伤痕,没有其他的财物,就定为两人相互争斗而死。
唯有一个验尸官说:“不对。
如果以情理推测案情,定为两人互相争斗而死是可以的;但是那个小茅屋内的尸体脑后的刀痕可疑,难道有自己用刀子砍自己后脑勺的吗?手不方便嘛!”
没有过几天,就缉捕了一个人,是他怀着仇恨一起杀死了两个人。
悬而未决的案子明确了,于是申报给州郡,对杀人凶手处以极刑。
要不是那个验尸官提出疑问,两个冤死鬼永远也没有昭雪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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