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忌恣食生冷物骤用寒凉药第八(第1页)
卷之二忌恣食生冷物骤用寒凉药第八
属性:麻属火候多烦渴。
病者时喜食凉物。
初热未出也须禁。
纵之恣食毛孔密。
麻用寒凉本所宜。
也须审时而察机。
大寒遽用麻难出。
伏毒内攻咎在医。
麻本火候。
自发热至出透之日。
未免有口渴烦躁。
故多喜食冷物。
盖麻证属火。
食冷虽曰无妨。
然生冷等物。
麻证始终当忌。
何则。
夫麻最要透表。
只宜温暖饮食。
以候其透表。
若于初潮未出之际。
而食生冷。
冰伏火邪。
则毛孔闭密。
而毒火难出矣。
即透表之后。
亦忌食生冷。
但柿饼、秋白梨、连藕、荸荠可以略用。
桃、李、梅子、柑橘、石榴、菱角等物。
又在所必忌。
然非但患麻者。
生冷等物忌食。
即医家治麻。
寒凉之药。
亦不可骤用。
夫麻初发热之时。
而最忌寒凉之品者。
盖恐冰伏麻毒。
使毒瓦斯郁遏而不得出。
而成内攻之患也。
古人谓天气暄热。
宜用辛凉之味。
如黄连解毒汤之类。
不知天时之暄热热气。
岂寒凉之药所能解也。
今若骤用寒凉。
恐不足以解外热。
而适足以阻内热。
使之不得出也。
曾见有一岁孩子出麻。
发热未见点时。
而发惊搐。
医家认作急惊。
用寒凉之药攻治。
致麻毒隐隐在皮肤之内。
不得出表。
后一医以滋阴为主。
用四物等剂。
亦不获效。
烦闷声哑。
数日而死。
此可以知骤用寒冷、冰伏麻毒之为害也。
今因天时暄热。
而执泥岁气之说。
骤用寒凉。
岂理也哉。
故治麻者。
凡于麻初出之时。
虽有身热、烦渴等证。
宜以宣毒发表汤(见第五条)去甘草、桔梗、升麻。
少加酒炒黄芩三、五分以清之。
切不可遽投黄连、黄柏、栀仁等味。
恐冰麻毒而内伏。
致麻不得外出。
后虽设法宣表。
而麻终不得出矣。
可不畏哉。
朱曰前条避风寒与本条忌生冷。
皆病家所最易患者。
中途变证。
往往因此。
故此二条。
医生对于病家。
务必再三叮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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