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痰火辨惑(第1页)
卷一痰火辨惑
属性:圣谓人身生生之本,根于金水二脏,一水既亏,则五火随炽,上炎烁金,伤其化源,则生生之机已息,而痨瘵之证成焉。
何也?夫真水既亏,则阳自偏胜,以阳从阳,物从其类,气得火而行健,故阳急阴缓,气疾血徐,不相偕随,所以错经妄行,越出上窍,而为咳唾等候。
然血失既多,则阴虚阳胜,阳既偏胜,则自侵阴分亢害,所谓阴虚生内热,故其潮汗遗滑证,皆胎于此矣。
诸证既见,则日消其阴,火专其令,上而烁金为咳,下涸水为遗,金既绝其生化之源,则水为涸流之纪矣。
于是精神日浅,肌肉日消,毛皮日槁,因而致此极也。
当此之际,犹鱼游辙水,即沛挽天潢,亦何济哉?必神于治者,乃可冀其万一耳。
虽然,病固水亏,不察其所亏之由以治,安得投其隙乎?如始于风寒,时未即发,致火郁久咳,伤其肺金,是谓母令子虚,法当君以清金,佐以滋水,使以降火,所谓补母益子,伐邪制亢之意也。
又如久病久疟,真气已亏,复以劳欲损其心肾,是谓以虚益虚,法当君以益气,佐以滋水,使以养血,所谓无伐天和之意也。
又如过力伤筋,动而生阳,肝不纳血,血骤妄行,致阴虚之极者,法当君以养血,佐以降火调气,使以消瘀,所谓攻守兼备之法也。
至于膏粱逸士,酗酒恣欲,致脾肾两亏,水涸火炎,金衰木旺,母子俱病,法当君以补水养血,佐以清金益士,使以降火平肝,所谓治病必求其本也。
若夫前论,所谓五脏相传之证,固为亢害承制,所必然者,而其所载之候,未必一一全具,但医当素蕴胸中,惟以面色主之,以亢,他证
倘不察其微,而概以制亢,恣意伐邪,猛浪投剂,虚虚之祸,咎将安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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