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下指疏密法(第1页)
卷上下指疏密法
属性:凡诊视其臂长则疏下指。
臂短则密下指。
古人身长其臂亦长。
故寸部占九分。
关尺部各占一寸。
三部共二寸九分。
今人身短其臂亦短。
有三部共不及二寸者。
若根据古法诊之。
则头指诊在关部。
次指诊在尺部。
第三指诊在闲处。
如何知病之所在。
今但以高骨为准。
逐一指诊。
指其部位。
不必拘九分一寸之说。
庶几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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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下指疏密法
属性:凡诊视其臂长则疏下指。
臂短则密下指。
古人身长其臂亦长。
故寸部占九分。
关尺部各占一寸。
三部共二寸九分。
今人身短其臂亦短。
有三部共不及二寸者。
若根据古法诊之。
则头指诊在关部。
次指诊在尺部。
第三指诊在闲处。
如何知病之所在。
今但以高骨为准。
逐一指诊。
指其部位。
不必拘九分一寸之说。
庶几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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