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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就是最美
一个人不应失去自己的本色,如果你是一个所谓叙事诗般的人物,抒情诗对于你是不适合的。
20世纪80年代,有位名叫安德森的模特公司的经纪人,看中了一位身穿廉价产品不拘小节不施脂粉的女大学生。
这位女生来自美国伊利诺伊州一个蓝领家庭,唇边长了一颗触目惊心的大黑痣。
她从没看过时装杂志,没化过妆,要与她谈论时尚等话题,好比是牵牛上树。
每年夏天,她就跟随朋友一起,在德卡柏的玉米地里剥玉米穗,以赚取来年的学费。
安德森偏偏要将这位还带着田野玉米气息的女生介绍给经纪公司,结果遭到一次次的拒绝。
有的说她粗野,有的说她恶煞,恶评纷纭沓来,归根结底是那颗唇边的大黑痣。
安德森却下了决心,要把女生及黑痣捆绑着推销出去。
他给女生做了一张合成照片,小心翼翼地把大黑痣隐藏在阴影里。
然后拿着这张照片给客户看,客户果然满意,马上要见真人。
真人一来,客户就发现“货不对版”
,客户当即指着女生的黑痣说:“你给我把这颗痣拿下来。”
激光除痣其实很简单,无痛且省时。
女生却说:“去你的,我就是不拿。”
安德森有种奇怪的预感,他坚定不移地对女生说:“你千万不要摘下这颗痣,将来你出名了,全世界就靠着这颗痣来识别你。”
果然这女生几年后红极一时,日入3万美金,成为天后级人物,她就是名模辛迪·克劳馥。
她的长相被誉为“超凡入圣”
,她的嘴唇被称作芳唇(从前或许有人叫过驴嘴呢),芳唇边赫然入目的是那颗今天被视为性感象征的桀骜不驯的大黑痣。
有一天,媒体竟然盛赞辛迪有前瞻性眼光。
辛迪回顾从前,一次次倒抽凉气,成名路上几多艰辛,幸好遇上“保痣人士”
安德森。
如果她摘了那颗痣.就是一个通俗的美人,顶多拍几次廉价的广告,就淹没在繁花似锦的美女阵营里面。
暑期到来,可能还要站在玉米地里继续剥玉米穗,与虫子、蜗牛为伍,以赚取来年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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