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积聚(第1页)
卷三积聚
属性:积者,推之不移,成于五脏,多属血病;聚者,推之则移,成于六腑,多属气病。
治积聚者,当按初、中、末之三法焉。
邪气初客,积聚未坚,宜直消之,而后和之。
若积聚日久邪盛正虚,法从中治,须以补泻相兼为用。
若块消及半,便从末治,即住攻击之药,但和中养胃,导达经脉,俾荣卫流通,而块自消矣。
更有虚人患积者,必先补其虚,理其脾,增其饮食,然后用药攻其积,斯为善治,此先补后攻之法也。
初治,太无神功散主之;中治,和中丸主之;末治,理中汤主之。
予尝以此三法,互相为用,往往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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