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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举年打官司
清朝时期,百庙村有个叫冯举年的人,灵活机智,常常帮人打官司,百战百胜。
当时两峪、龙坪一带属南漳县政府管,冯举年每年都要到南漳县衙打官司,久而久之,冯举年便在当地小有名气。
一天两个青年学生准备赴京赶考,在南漳夜晚打店住宿,正好冯举年在南漳办事,由于两个学生不认识冯举年,在店休息时闲谈,其中一个说:“听说有个冯举年非常阴险狡诈,会打官司,我们啥时候也见识见识这个人。”
冯举年听到后不动声色,晚上睡觉时他便借故说走得很急没带行李,便苦苦哀求两个学生让其睡在一起,学生同意了。
半夜里两个学生早已睡熟,冯举年拿出自己的印章,在被子的一角里面盖上自己的名字。
天亮后学生叫他起床,要卷铺盖走。
这时,冯举年赖在**就是不起来,还说被子是他的,两个学生当然不服,争得面红耳赤。
三人没办法只好带着被子闹到大堂上。
县令问两个学生:“你们说被子是你们的,有什么记号?”
两个学生说:“没有记号。”
当问到冯举年时,他说:“我经常出门,怕别人狡猾我的被子,所以在自己的被子角里面盖了自己的印章。”
县令翻开被子一看,果真有冯举年的印章,于是将被子判给了冯举年,并对学生说:“你们读圣贤书,不讲道德,坑蒙拐骗,不让你们长点记心咋行?”
责令两个学生各打二十大板,打得学生鬼哭狼嚎。
回来的路上冯举年将被子还给两个学生。
并说:“你们说冯举年阴险狡诈会打官司,还想见识见识,实话告诉你们,我就是冯举年。
你们记住:“从口出啊!”
这时两个学生恍然大悟,佩服得五体投地。
冯举年打官司,教训学生的故事便流传了下来。
刘汉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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