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伤风证治(第1页)
卷二伤风证治
属性:经曰∶风为百病之长,清净则肉腠闭拒,虽有大风苛毒,弗之能害。
否则天有八风,乘虚感袭。
又曰∶贼风虚邪,避之有时。
贼风者,如立春日起,肝木王七十二日,西风为贼邪,金克木也;立夏日起,心火王七十二日,北风为贼邪,水克火也;立秋日起,肺金王七十二日,南风为贼邪,火克金也;立冬日起,肾水王七十二日,西南风为贼邪,土克水也;三、六、九、十二月,脾土每季王一十八日,东风为贼邪,木克土也。
此对冲之风,最能伤人,然中气足,腠理密者,始能无害。
其所以受邪致病者皆怯弱之体,故风邪得以乘之。
或有不慎而感受者,顿然头痛鼻塞,呵欠喘急,身热脉浮者是也。
盖肺主皮毛,风入皮毛,多为咳嗽,其指纹红紫而长,外感候也。
复有伤风自利,腹胀而手足冷者,脾怯也,当与和脾而兼发散。
有潮热多睡,气粗呕吐,乳食不消,大便黄白而嗽者,脾肺受寒,不能受纳而吐也。
若伤风多泪,胁痛目肿而咳者,兼肝证也;舌苦面赤,汗流而嗽者,兼心证也;面黄唇肿,少食恶心,兼脾证也;面白眶肿,上气喘急,为肺本病也;嗽而腰疼者,兼肾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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