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针灸门 艾炷大小法(第2页)
卷三针灸门艾炷大小法
属性:千金方云。
黄帝曰。
灸不三分。
是谓徒冤。
炷务大也。
小弱乃小作之(又云。
小儿七日以上
周年已还。
不过七壮。
炷如雀粪)。
明堂下经云。
凡灸。
欲艾炷若根下广三分。
若不三分即火气不能远达。
病未能愈。
则是艾炷欲其大。
惟头与四支则艾炷欲其小。
明堂上经乃云艾炷根据竹筋头作。
其病脉粗细状如线。
但令当脉灸之。
如雀粪大炷。
亦能愈疾。
又有一途如腹内疝瘕癖块伏梁气等。
惟须大艾炷。
故短剧曰。
腹背烂烧四支。
则但去风邪而已。
如巨阙鸠尾。
虽是胸腹穴。
灸之。
不过四七炷。
只根据竹筋头大。
但令正当脉灸之。
艾炷若大复灸多。
其人永无心力。
如头上灸多。
令人失精神。
臂脚灸多。
令人血脉枯竭。
四肢细而无力。
既失精神。
又
加于细。
令人短寿。
此论甚当。
故备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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