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针灸门 孔穴相去法(第1页)
卷三针灸门孔穴相去法
属性:甲乙经云。
自大椎下至尾骨。
二十一椎长三尺。
折量取俞穴。
或云。
第一椎上。
更有大椎在
宛宛陷中。
非有骨也。
有骨虚即是第一椎若以大椎至尾二十一椎长三尺法校之。
则止节云椎。
每椎节长一寸四分。
惟第七椎下。
至于膂骨多分之七。
故上七节共九寸八分分之七。
下节十四椎。
每椎一寸四分分之五有奇。
以下七节共二寸一分分之三亦是一说也。
但第一椎有骨。
乃骨节之数。
大椎虽无骨。
实是穴名。
既曰自大椎下至二十一椎。
岂可不量大椎以下。
或者之说。
于是不通矣。
自蔽骨下至脐八寸。
而中脘居其中(上下各四寸)。
气论注云。
中脘居心。
蔽骨与脐之中是也
按明常下经云。
鸠尾在胸前蔽骨下五分。
人无蔽骨。
从岐骨际下行一寸则是。
欲定中脘之穴。
当详有蔽骨无蔽骨也。
又当准人长短肥瘠量之。
自脐下寸半为气海。
三寸为丹田。
至屈骨凡五寸。
千金云。
屈骨在脐下五寸。
明堂下经亦云。
屈骨在横骨上中极下一寸。
当准人长短肥瘠量之。
铜人经云。
幽门夹巨阙旁各五分。
肓夹脐各五分(明堂经云。
在巨阙旁各夹上脘旁相去寸
半。
三寸)。
不容在幽门旁各寸半。
天枢去肓俞寸半。
夹脐。
期门在不容旁寸半。
大横直脐旁(不容天枢期门既各寸半。
则幽门肓俞各五分。
误矣)。
又云。
肾俞在十四椎下两旁各寸半与脐平。
肓门在十三椎相去各三寸。
与鸠尾相直。
肾俞既与脐平。
肓门乃与鸠尾相直。
亦可疑也。
甲乙经云。
人有长七尺五寸者。
发以下至颐一尺。
结喉一尺三寸。
至天枢八寸天
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
横骨内辅上廉至下廉三寸半。
内辅下廉至内踝一尺三寸。
内踝至地三寸。
又膝至跗属一尺六寸。
跗属至地三寸。
又肩至肘一尺七寸。
肘至腕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本节末四寸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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