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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虛極章第十六
致虛極,守靜篤。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夫物芸芸,各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復命。
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 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歿身不殆。
虛靜者,萬物之本也。
體天之用,致乎虛之極,法地之體,守乎靜之篤,萬物並作,聖人觀其復,明物理以化人也。
且草木,地類也,其根在下而枝在上,得地之道而止。
人乃天類也,其根在上而枝在下,得天之道而動。
夫物芸芸,各歸其根,萬物畜而不比之謂本根,可以觀於天矣。
故聖人言:華要歸其實,莖葉如本根,為道歸祖首,黃闕兩眉間。
此之謂也。
歸根曰靜者,唯靜則法地之體,可以反性矣。
靜曰復命者,靜則徐清,唯清則體天之用,可以復命矣。
太一司命,蔕在泥丸,故太一者,總天地之道者也,夫是之謂常。
天地之道既總而為一,則漸入真常之道,故復命曰常也。
知而守常,神由斯生,明由斯出,皆原於一,故知常曰明也。
明者,陰陽合而為一。
不知常者,捨天地之道而有妄心,隨物轉徙,觸塗自患,永失真道,故作凶也。
夫知常容者,知天地之道也。
天地之間無所不容,何私之有?故曰容乃公。
王者體天地之無私,所以成其私,故曰公乃王。
王惟體天地之道,而其一上比,故曰王乃天。
天一而大者也,故曰天乃道。
道先天地,歷萬世,而無有紀極者也,故曰道乃久。
久者道之常,知常者,故段身不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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