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优长乐公主礼数(第1页)
○谏优长乐公主礼数
长乐公主将出降,太宗谓房玄龄等曰:“长乐公主,皇后所生,朕及皇后并所钟爱。
今将出降,礼数欲有所加。”
房玄龄等咸曰:“陛下所爱,欲少加之,何为不得请倍永嘉公主。”
然永嘉公主即太宗之妹也。
公曰:“不可。
昔汉明帝欲封其子,云:‘我子岂得与先帝子等,可半楚淮阳。
’前史以为美谈。
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即是礼有尊崇,或可情有浅深,无容礼相逾越。”
太宗然其言,入谓文德皇后曰:“我欲加长乐公主礼数,魏徵不肯。”
文德皇后闻之,大喜,遣中使赍钱二十万,绢四百匹,诣公宅,宣令谓公曰:“比者常闻公中正而不能得见,今论长乐公主礼事,不许增加,始验従来所闻,信非虚妄。
愿公常保此心,莫移今日。
喜闻公言,故令将物相赏。
公有事即道,勿为形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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