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斫第六(第1页)
采斫第六
夫别地之肥瘠,辨木之善否,明长育之法,识栽接之宜者,惟山家流能之。
然至其长养剥斫之术,多不能尽之,盖只知其长养之道,而不详乎器用所妨者。
今山家凡剥树之枝,悉皆去枝二寸或尺余,云免为雨所灌损,而不知槁桩长,则皮不能包矣。
迨至材巨,槁桩方没,却反引水自灌,及取用之时,以斧锯刃之,即槁桩腐,而所置器者必为空穴矣,良由去之不早耳。
凡长桐木三二春,其歧枝可以竹夹去之。
竹夹不能及,则缘身而上,用快刀去之。
其去之,务令与身相乎,勿留余枿,不二三春,自然皮合矣,至大而用之,则无腐穴之病于其中也。
歧枝只候长五寸,便可折矣,亦无留嫩桩则萌矣。
夫岂惟桐乎!
斫诸木者,亦可平身而去,但人自昧耳。
桐材成可为器,其伐之也,勿高留焉,齐上而取之。
若在山岩险绝之地,邃坞坑崖之处,其倒之则必拗惊折裂,扑伤体理,以其势不可以絜故也。
如法之伐,宜当所伐之下,斧破之上,用巨绳缠缚一尺有余,则免折裂之虞矣。
复用绳牵之,俾向上山而从,仍先去其临险之枝,则亡扑损之害矣。
不然,则周锄其下,以斧悉断其根,则其倒也无二者之患。
然临事筹计,知出于匠氏,但贵其勿伤为善者也。
凡诸材之用,其伐必当八九月伐之为良,不尔,必多蛀虫,惟桐木无时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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