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僧法藏书诵金刚般若经灭罪感应同记(第2页)
第五十七僧法藏书诵金刚般若经灭罪感应(同记)
隋鄜州实室寺僧法藏。
武德二年闰三月。
得患困重。
经二旬余。
乃见一人青衣服饰花丽在高楼上。
手持经一卷。
告法藏云。
汝今互用三宝物。
得罪无量。
我所持经者。
是金刚般若。
若自造一卷。
至心诵持。
一生已来。
所用三宝物罪。
并得消灭。
藏即应声。
若得灭罪。
病又瘳差。
敬写百部。
诵持不废。
藏即命终。
将至王所具问。
一生作何福业。
藏即分疏造佛像。
抄写金刚般若百部。
于一切人转读兼写一切经八百卷。
昼夜诵持般若。
不曾废阙。
王闻此言。
师造功德极大不思议。
即遣使藏中。
取功德簿。
将至王所。
王自开捡。
并依藏师所说。
一不错谬。
王言。
师功德不可思议。
放师在寺。
劝化一切。
读诵般若。
具修一切功德。
莫生懈怠。
师得长寿。
无病安乐。
后命终之日。
即生十方净土。
乃得醒活。
自对他说焉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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