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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人的誓言
重盟誓是藏族人的传统,《旧唐书·吐善传》记载着吐善赞普盟誓的情况:“与其臣下一小盟,刑羊、狗、弥猴,先斩其足而杀之,继裂其肠,而屠之,令巫者告于天地、山川、日月星辰之神云:”
若心迁变,怀奸反复,神明鉴之,同于羊?今日藏人仍然非常看重誓言。
发誓分口誓、手誓两种。
口誓用语言表达,手誓则以手势或器物相辅助。
在西藏,凡是结交朋友、证明自己的清白、决心保守秘密、决心遵守诺言、调解纠纷和表示忠于某一信念时常用发誓来表示。
藏人口誓一般是:“贡交松”
凭三宝起誓;“乔日仑布”
凭释边牟尼起誓;“布达拉官泽佐”
请布达拉作证;“丹玛泽佐”
请保护神作证。
此外,还有凭地方神和依估神起誓的;有凭母亲和儿女起誓的。
这后一种誓言很重,因为是把自己的亲人押在誓言上,如果背誓,等于害了自己至亲的人。
手势则比较复杂,常常通过宗教仪式来实现,例如将经书顶在头上发誓,跪在菩萨、本尊或活佛面前发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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