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只在口头上获得胜利(第1页)
不要只在口头上获得胜利
只要是针锋相对的争论,无论你说得多么精彩,多么富有哲理,也很难让对方心服口服、甘拜下风。
即使你胜了,其实也败了。
口头上的赢不能叫赢,处处与人抬杠,是做人没“心眼”
的悲哀。
有一种人,反应快,口才好,心思灵敏,在生活或工作中和人有利益或意见的冲突时,往往能充分发挥辩才,把对方辩得脸红脖子粗,哑口无言。
长此以往,这种人就形成了一种习惯:不管自己有理无理,一要用到嘴巴,他绝不会认输,而且也不会输,因为他有本事抓你语言上的漏洞,也会转移战场,四处攻击,让你毫无招架之力;虽然你有理,他无理,但你就是拿他没办法。
在辩论会、谈判桌上,这种人也许是个人才,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场合中,这种人反而会吃亏,因为日常生活和工作场合不是辩论场,也不是会议场和谈判桌,你面对的可能是能力强但口才差,或是能力差口才也差的人,你辩赢了前者,并不表示你的观点就是对的,你辩赢了后者,只凸显你只是个好辩之徒且没有“心眼”
罢了。
而一般常见的情形是,人们虽然不敢在言语上和你交锋,但对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反而会同情“辩”
输的那个人,你的意见并不一定会得到支持,而且别人因为怕和你在言语上交锋,只好尽量回避你。
如果你得理还不饶人,把对方“赶尽杀绝”
,让他没有台阶下,那么你已种下一颗仇恨的种子,这对你绝对不是好事。
有好口才不是坏事,但运用不当则会坏事,因此你若有好口才,建议你:
1.把口才用来说明事理,而不是用来战斗。
不过当有人攻击你时,你当然可以“自卫”
。
2.有好的口才,也必须要有相对的内涵,否则别人会笑你全身只有舌头最发达。
3.要驳倒对方,保卫自己的意见时,点到为止即可,切莫让对方“无地自容”
,换句话说,要给对方台阶下。
4.别人得罪你时,你虽理直气壮,但也不必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
5.若自己的观点有错,要勇于认错,并接受对方的观点,切莫用辩论的技巧死命反击,因为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硬辩只会让人看不起你。
好口才再配上好的“心眼”
,这样的人无疑会很有影响力,如果空有好口才而不知收敛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
因为他把“逞口舌之快”
当成一种“快乐”
,是做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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